2019级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安排

来源:教务处  作者:赵洪杰  编辑:张孟凯  发布时间: 2020-06-02 浏览数:

依据《天津商业大学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》(津商大校发[2017]94号)及学校实际教学情况,现将2019级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大类选择专业工作相关要求

1.跨类选择专业的学生每人只允许选报一个专业,选报多个专业,录取结果无效。

2.跨类选择专业的学生需要通过申请专业的综合测试,综合测试形式为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(笔试所占比例不低于50%)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湖北省暂缓返校的学生和其它省市橙码、红码的学生可同步参加线上综合测试。

3.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对跨类学生综合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予以公示,并组织学生签字确认录取结果。

4.在提交跨类申请表阶段,由各学院审核2019级跨类学生前一学期必修课成绩,学生拟转出学院打印成绩单时进行初审,转入学院进行复审,如发现该生有不及格科目,则不允许其报名参加跨类的综合测试。

5.各实验班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开展选拔及录取工作。

6.跨类选择专业工作结束后,各学院组织类内选择专业工作。在类内选择专业的学生,按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列名次。学院对学生必修课成绩排序予以公示。

7.类内选择专业的学生成绩公示期结束后,由学院组织学生网上填报志愿,学生核实志愿并签字。

8.已被跨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发生志愿改变,不去已录取学院就读的,必须在跨类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内向已录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并由已录取学院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。对于此类学生,在录取前就读于某一专业的,回原专业学习;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专业类的,则回原专业类录取人数未满的专业学习。最终处理结果由该生原所属学院进行公示。

二、总体时间安排

(一)跨类选择专业录取工作

1.6月3日前,各学院将本学院接收跨类选择专业学生的接收名额、综合测试科目等相关工作细则在本学院公告栏予以公示。

2.6月8日——6月9日,各学院组织2019级学生填报《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类选择专业申请表》。

3.6月10日各学院将2019级学生填报跨类选择专业申请表及拟跨类学生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。

4.6月11日,教务处审核拟跨类名单。

5.6月16日前,各学院组织完成跨类选择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试,并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,学院组织学生签字确认录取结果后,将录取结果报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

6.6月17日——6月18日,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拟录取2019级学生名单及前一学期成绩单,并对跨类学生综合测试成绩进行公示。

7.6月19日——6月21日,由教务处统一在1号、3号教学楼布告栏和校园网首页公示跨类选择专业录取结果,公示期三天。

(二)类内选择专业录取工作

跨类选择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后,进行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工作。

1.各学院在6月22日——6月23日公示类内学生成绩及排序结果。

2.各学院在6月28日前完成学生基本数据和专业招生人数的上传工作。

3.6月29日上午8:00开启《天津商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选报系统》,6月29日——6月30日,学生网上填报专业志愿。

4.7月1日,学生核实志愿并签字。

5.7月2日上午9:00开始,各学院进行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工作,要求负责大类选择专业工作的学院领导把关,学生代表现场监督,并将各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。

6.7月3日——7月5日,各学院公示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结果,公示期内请各学院安排有关领导值班,负责向有疑问的学生做出解释。

7.7月6日各学院将公示并无异议的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取结果报教务处,并据此完成各专业录取学生的学籍变动,全面结束2019级学生选择专业工作。

8.本学期结束前,相关部门依据各专业学生录取名单,完成宿舍调整等工作,确保学生正式进入专业学习。



教务处

2020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