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管理学院王雪丽为“私搭乱建”陋习建言献策(图文)

来源:  作者:  编辑:  发布时间: 2013-11-11 浏览数:

近日,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王雪丽副教授接受《城市快报》采访,就建设美丽天津治理十大陋俗中的陋习之一 ——“ 私搭乱建 ” 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可行性对策,观点刊发在 11 月 10 日《城市快报》第 2 版。 报道原文如下:

专家

影响小区和谐环境

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王雪丽副教授表示,私搭乱建影响整体小区和谐的环境,破坏了原来整体规划;占用了公共空间,容易引起邻里矛盾。此外,这种行为有时候会占用消防通道,一旦有紧急情况发生还会影响公共安全。

目前之所以有这么多私搭乱建的行为,原因是多方面的。首先,物业没有执法权,“劝说”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效的;其次,如果有违建的话,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,拆除的程序还是很复杂的,很多时候就不了了之了;最后,大家都有从众和效仿的心理,看到其他人建了,而且也没事,周围的邻居也会想方设法扩充私有空间,于是私搭乱建泛滥,这时候再治理就难了。

谈及治理,王雪丽副教授指出,首先就是执法要严格、及时。一旦发现私搭乱盖,一定要及时治理而且执法要严,如果不这样,大家纷纷效仿形成规模,治理就被动了。执法部门可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等,通过多方面渠道,搜集私搭乱盖的情况,主动出击。同时,小区物业不仅要实施管理职能,发现私搭乱建后也要向执法部门及时提供线索。其次,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,形成合力,尤其是在最后司法程序强制拆除阶段,可以考虑简化程序,加大执行力;第三,加大处罚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。根据现在的城市管理相关规定,私搭乱建的罚款是 5000 元至 20000 元,可带来的利益却远超这一罚款数额。最后,鼓励公民举报,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,面对公民的举报,相关执法部门一定要有回应,而且将处理的结果及时向公众告知。如果公民举报了,执法部门没有及时反应,或者执法不力,久而久之就没有人再“管闲事”了。

报道链接:http://epaper.tianjinwe.com/cskb/cskb/2013-11/10/content_6989003.htm